五月两个星期的学校假期,没有什么旅行计划,朋友从吉隆坡来访,问:“ 两个星期假期,没有带孩子出去玩?”
把朋友送走的当天,就想在外子时间的允许下带孩子去旅行,离我们最近的国家就是汶莱了。因此,决定第二天去汶莱一日游,好歹也是出国游玩,更是想带孩子去汶莱的日本餐馆大吃一顿。
第二天,想着好吃的日本料理,带着期待的心情上了去汶莱的渡轮。在渡轮上才知道汶莱的斋月是不可以在任何餐馆,以及公众场所吃东西的,就算喝水也要避开人群,除非打包回家或回旅店吃,汶莱我们没有家啊!只是一天来回也没有要住旅店啊!。
我们还是乘德士来到我们想去的日本餐馆,招待员说:“ take away!” (只可以带走!)
餐馆开到两点,六点才再营业,我们的船票是四点三十分,不能留至晚餐时间,也不能太迟打包。打包了,就必须拿着食物逛街,我们还是决定打包回纳闽。
当时已经是午餐时间,饥饿的孩子们看着菜单上的日本料理,说:“好饿啊!很想吃哦!”当香喷喷的日本料理摆在面前,却不能吃的情况下更是崩溃。
邻国汶莱不但是伊斯兰国家(Islamic State),他们也实行了全国遵循伊斯兰斋戒制度,从日出前开始直到日落后,停止饮食, 非穆斯林也不能公开进食。
因此孩子必须学习忍耐,在非常饥饿的时候却不能自由享用当前的美食,以及尊重和遵守他国的律法,这宝贵的经验比起享用美味的日本料理更为可贵。
伊斯兰国家(Islamic State)是那些以古兰经(Quran)及圣训(Hadis)为国家立法根本的国家。
而穆斯林国家(Muslim Country)虽然可能以穆斯林居大多数,但在宪法立法方面还是采用世俗法的国家,因此这是有所区别的。
东姑阿都拉曼(Tunku Abdul Rahman Putra Al-Haj ibni Almarhum Sultan Abdul Hamid Shah,1903年2月8日-1990年12月6日)我国第一任首相。
东姑阿都拉曼亦被尊为「马来西亚国父」、「独立之父」也是马来亚第一任,经由统治者会议选出的马来亚最高元首。
1957年8月31日马来亚自英国独立时,东姑阿都拉曼被推选为马来亚的第一任首相。 翌年1958年,他在国会表示:
「本国并非如一般理解的是一个伊斯兰教国家,我们只提出伊斯兰教是国家的官方宗教。」
马来西亚一个联合少数宗教社群的议会表示,国家宪法在接受伊斯兰教为国教的同时,也保证马国是一个世俗国家。
因为马来西亚的宪法还是参考英国宪法建立的,主要根据公民法,由通过普选产生的国会来立定的,而非伊斯兰教法。
因此马来西亚虽然以回教(伊斯兰教)为官方宗教,但马来西亚却不是伊斯兰国家(Islamic Country),而是一个穆斯林国家(Muslim Country)。
感谢上帝,我国人民不但可以自由信奉各大宗教,如基督教、佛教、兴都教等,非穆斯林还可以在斋月自由吃喝。
对基督徒来说,更重要和珍惜的是可以自由敬拜我们的上帝,并宣扬上帝的救恩。
我 劝 你 第 一 要 为 万 人 恳 求 祷 告 , 代 求 , 祝 谢 。
为 君 王 和 一 切 在 位 的 也 该 如 此 。 使 我 们 可 以 敬 虔 端 正 , 平 安 无 事 的 度 日 。提摩太前书 2:1-2
我 所 使 你 们 被 掳 到 的 那 城 , 你 们 要 为 那 城 求 平 安 , 为 那 城 祷 告 耶 和 华 。 因 为 那 城 得 平 安 , 你 们 也 随 着 得 平 安 。耶利米书29: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