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如今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。 所以你当谨慎,清酒浓酒都不可喝,一切不洁之物也不可吃。
妳必怀孕生一个儿子,不可用剃头刀剃他的头,因为这孩子一出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。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。”(士师记 13 :4 - 5)
于是,妻子就把使者对她说的话告诉玛挪亚,玛挪亚就祈求耶和华说:
“主啊,求你再差遣那神人到我们这里来,
好指教我们怎样待这将要生的孩子。”
(士师记 13 :8)
因此使者再次显现, 玛挪亚就说:
“愿你的话应验。我们当怎样待这孩子,他后来当怎样呢?”
耶和华的使者对玛挪亚说:
“ 我告诉妇人的一切事,她都当谨慎。葡萄树所结的都不可吃,清酒浓酒都不可喝,一切不洁之物也不可吃。凡我所吩咐的,她都当遵守。(士师记13: 12-14)
参孙还没出母腹已被拣选,玛挪亚祈求上帝指教他们怎样待这孩子。使者也一而再提醒说要谨慎遵守所吩咐的。
谨守上帝的吩咐并非易事,以不可以吃葡萄为例,葡萄是当地著名土产,要一个孩子在遍地葡萄,男女老少都吃葡萄的环境下,却不可以吃葡萄。
从小父母就谨慎遵守上帝的吩咐,如何预备参孙,好让他分别为圣终身归主用。结果一切好像事与愿违,长大后的参孙却要求父母给他娶非利士女子为妻。
可知,非利士人是欺压以色列人的,上帝说叁孙的使命,就是为了要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。更何况,以色列人受割礼,分别为圣是属上帝的子民,非利士人是没受割礼的外邦人。
叁孙却坚持要娶这女子为娶,让他父母甚是为难,因此对他说:
“在你弟兄的女儿中,或在本国的民中,岂没有一个女子,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?”
参孙对他父亲说:“ 愿你给我娶那女子,因我喜悦她。” (士师记 14:4)
士师记十四章4节的亲子对话,是否有点熟悉?父母尝试拦阻孩子行违背圣经教导的行为,孩子却说那是他的喜欢。
可能我们也面对同样的困境?苦劝身边的伴侣,儿女和家人,告诉他们要遵守上帝的话语,但对方却无动于衷,反而渐行渐远。
当孩子不听话,身为父母的肯定心里极其难受。莫说他人不明白,为什么不管教孩子?有时候连自己都不理解,为什么会这样?
当我们确认尽了所能,所不能的就只能交托给上帝。经文下一节告诉我们:
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,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。那时,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。(士师记 14:5)
上帝的旨意常出乎意料之外,祂赐参孙非凡的力气,非但可以徒手击杀雄狮,甚至可以只身击杀一千个非利士人。 参孙却桀骜不驯和好女色,不惜背叛民族,连父母的劝告也不听,非要娶非利士女子为妻。
不知过了多少日子,玛挪亚去世了。敌人清楚参孙的弱点,要参孙的情人大利拉套出其力大无穷的秘密。
大利拉为了银子不厌其烦地哄骗参孙,参孙不耐其烦之下把秘密告诉情人,就是剃掉他的头发。参孙因此被敌人制服,挖其双眼并囚于监狱中受尽折磨,直至头发渐渐长回。
若参孙父母还在世,看到自己儿子一而再的栽在女人手里,和儿子的悲惨下场,肯定是心如刀割。只是上帝却让参孙离世前,对非利士人的最后一击,比生前任何的一次都来的震撼。
参孙向来知道力量从何而来,他最后一次求告上帝:
参孙求告耶和华说,主耶和华啊,求你眷念我。神啊,求你赐我这一次的力量,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报那剜我双眼的仇。
参孙就抱住托房的那两根柱子,左手抱一根,右手抱一根, 说,我情愿与非利士人同死。就尽力屈身,房子倒塌,压住首领和房内的众人。这样,参孙死时所杀的人,比活着所杀的还多。
参孙的弟兄和他父的全家,都下去取他的尸首,抬上来葬在琐拉和以实陶中间,在他父玛挪亚的坟墓里。参孙作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。( 士师记 16:28-31; 参孙的故事请参看 “ 士师记13-16章 ” )
早在士师时代之前,上帝呼召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,在旷野已吩咐身为父母的说:
以色列啊,你要听。
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。
你要尽心,尽性,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。
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,
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。
无论你坐在家里,
行在路上,躺下,起来,都要谈论。
(申命记 6:4-7)
必须尽所能照着圣经的教导,殷勤教训儿女,这样,就算有时可能并非我们想象的结果,也不失去盼望。
上帝的儿女,上帝负责,上帝在当中掌权,无论是为了我们的学习,为了孩子的成长,还是为了成就某些人和事,上帝必有其美意,祂可以把危机化为祝福。
参孙的使命,让其生命成为万众瞩目闪亮的焦点。英雄需要付上代价,就算如此辉煌,相信也没几个父母愿意看见孩子像参孙的悲痛结局。
虽不是每个人都能是参孙,然而上帝在每个人身上都有计划。天父不会让我们承受所不能承受的,总会给我们开一条出路。
继续求上帝指教我们怎样待儿女,继续按照圣经教导,殷勤教训儿女,恳切为儿女祈祷,就把至终结果交托给上帝。
天父必垂听祷告,亲自塑造和带领我们的孩子,完成天父在他们生命中的旨意。
这也是出于万军之耶和华。祂的谋略奇妙,祂的智慧广大。(以赛亚书28:29)
父啊,是的,因为袮的美意本是如此。(马太福音11:2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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